2、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制学习制度。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实现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制度化,继续坚持公务员年度集中轮训的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每人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网络查询、专题研讨等活动,使学习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公务员任职和晋升条件之一。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按照省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对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在全系统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投资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专业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建立执法情况考核制度。
4、加强对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委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托每年举办的发展改革工作研讨班,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进行法制讲座。省发展改革委在“五五”普法期间,每年举办两期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委属单位“五五”普法骨干教育培训班。省、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法制工作到基层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巡回宣讲,加强对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充分运用网络、刊物、媒体、案例、论坛等载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扩大宣传的影响力。丰富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关于政策法规专题栏目的内容,发布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省发展改革委法规资料库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定期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提供依法行政的学习辅导材料;依托委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制度。
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完善法规工作机构和专业职能处室合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的工作机制,使办案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适时汇集案例,向委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市、县发展改革部门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案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通过“以案说法”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每年组织一定的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行政案件审理,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认真做好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对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要会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还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要利用《
节约能源法》、《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实施十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