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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鄂政办发[2006]119号)和省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发计[2006]6号)的要求,为做好 2007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的范围请参照《2007年度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重点支持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星火富民工程、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已承担国家或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二、申报指标分配
  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和省直及中央在鄂有关单位、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为推荐单位,限额推荐。
  1、每市州(不包括扩权县市)不超过3项(市直不超过1项),其中,随州市、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及神农架林区和扩权县市各不超过1项。
  2、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不超过4项。
  3、华中农大、中油所各不超过3项。
  4、其他省属及中央在鄂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和省直其他农口主管部门各不超过1项。
  三、申报工作
  1、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4个部分组成:(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2)相关附件(含附件目录);(3)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上述材料格式及要求,可在http://www.hbstd.gov.cn下载。
  2、申报方式
  一律网上申报。为了保证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能够熟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现将申报程序说明如下:
  (1)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点击网站首页的“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系统”图片按钮。
  (2)进入“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系统”页面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继续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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