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关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费落实到位,并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责任制考核和优评评先的重要内容。
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新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转岗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项目职工业余学校,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农民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除、维修、保养管理。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各个关口、环节,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管理档案,做到有使用、有检查、有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暂行办法》(宁建工字[2006]106号),配齐相应的操作人员。
6、加强“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要坚持工具化、规范化,废止简陋的防护形式,并实行交接制度,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7、模板支撑和土方坍塌事故的防范。一是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二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施工,并具备一定操作经验;三是要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查实际操作与专项方案是否一致,不得偷工减料,不得马虎凑合。
8、努力改善施工现场职工吃住条件,严格执行季节性施工措施。如夏季要保证职工住宿条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有条件的单位要配备单冷空调,保证睡眠时间。重大节日、休息日、工程收尾阶段等重点时段要强化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
9、积极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监理单位应在每个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并经培训的监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10、严格劳保用品的购买、使用管理,购买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市安监站将对劳保用品以抽检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管理工作,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应加强管理,形成合力,我局将在6月份、10月份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在全市通报,以此来推动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保持形势持续平稳。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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