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实施生态化建设与改造,是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环境质量与区域竞争力休戚相关,生态环境不仅是经济活动的载体,更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要通过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实施生态化建设与改造,构建以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污水、垃圾、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热、气集中供应等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为依托的生态经济体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降低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从根本上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解决区域性与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环境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遵循生态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统筹产业、基础设施、资源与环境四大要素,通过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走出一条集约、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有机结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坚持把节约放在首位,贯彻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2、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在环境、产业和产品(企业)三个方面抓好试点工作,通过不断总结提高,逐步推进,建设示范区(基地),再由点及面予以全面推广。
3、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调节作用,通过制定政策,采取必要的调控手段等方式,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减排、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为方向,通过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清洁生产、构建生态产业链等,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产业集聚发展、竞争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集聚区;成为强化城市功能、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新区,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二)阶段性目标。近期,在总结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面。经综合考评,筛选若干家改造成效突出、示范性较强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加大支持力度,打造形成省级生态开发区(工业园区),并在此基础上优选1―2家,通过进一步培育,提升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开发区(工业园区)。2008年,通过国家设立审核的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部推行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至2015年,所保留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基本完成生态化建设与改造。新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开发的同时要进行相应的生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