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交通行业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的通知
(浙交办〔2007〕4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城区)、创建示范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区)、文明城市(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市)和浙江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决定》(浙委〔2006〕117号),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省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34个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保持先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全省交通行业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先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省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交通行业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交通行业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一、浙江省文明行业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二、浙江省文明单位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本部)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技师学院
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文成县公路管理段
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湖州管理所
长兴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
安吉县港航管理处
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嘉兴市交通学校
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海宁市公路稽征所)
绍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绍兴市公路通行费收费所
诸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诸暨市公路收费管理所
嵊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新昌县公路管理段
杭金衢高速公路兰溪收费所
03省道郑义收费所
金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常山县公路管理段
舟山市交通委员会
台州市交通局
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玉环港航分局
玉环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