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抓好行业综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2007年是本届政府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交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关于加强行业综治工作的要求,把综治工作融于交通行业管理之中,加大行业综治工作力度,夯实维护社会安定的根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水上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对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是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健全和完善治安保卫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扫黄、打非”、反邪教等工作。
三、抓好内部防范,确保一方平安
第一,各级交通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二,要重点抓好防火、防盗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管理。同时,在防范上要舍得投入,把“人防、物防、技防”有机地结合起来,杜绝漏洞。
第三,要加大检查、督促整改的力度。要从发生的问题、案件、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综治职能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是关键。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常听取本单位综治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综治工作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尽力解决综治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对机构的设置、人员的安排、经费的保障等方面要通盘考虑,不因机构精简、职能转换、人事变动等而使综治工作受到影响,以保持综治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综治工作。同时,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不安定隐患和事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交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