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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培育,目前交通科技已积蓄了一定的资源。要对各种科技资源实施有效整合,创造出新的科技生产力,努力实现科研效益的最大化。
  1.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各级交通设计、科研、教学院所,重大项目业主(指挥部),交通骨干企业,各级各类交通社团应根据各自特点和优势,在交通科技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地开展工作,减少重复研究,避免资源浪费。
  2.调动学会、协会的积极性。
  交通行业各个专业学会、协会聚集了大量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在技术攻关、成果推广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交通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应积极与之联系,有效开展课题研究和成果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各个专业学会、协会应密切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与主攻方向,主动开展相关研究和服务。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学会、协会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探索交通科技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途径。
  3.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研究。
  充分利用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才集中、信息资料齐备、实验手段先进等优势,吸收其力量开展交通科研,同时带动系统内科技力量的增长;省内交通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强科研条件建设,用高新技术、信息化改造和更新实验试验设备,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以此稳步提升实力。
  (三)强化项目管理,提升成果质量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实施效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1.坚持项目立项的专家咨询制,以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应用上的可行性为原则严格立项审查,实现课题优化。
  2.实行重大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相对集中研究经费,攻克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严格按照上级法规、规定和省交通厅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实施课题管理,努力提高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五年规划中的研究重点一旦确定,必须逐年排入年度科技计划开展研究;凡与五年规划中的研究重点不一致的项目,原则不得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以此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系统性,避免课题开发上的低水平重复。
  (四)加快成果转化,推动行业进步
  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行业科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推广应用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让交通科研工作更好地为交通现代化服务。
  1.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进一步加快厅科技信息网的更新速度,拓展栏目设置,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办好《浙江交通科技》、《浙江交通科技信息》、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等刊物。浙江省交通科技情报站要创新思维,探索建立在机制上实现共享、在技术上手段先进、在服务上优质快捷的交通科技资源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营造成果宣传声势,并积极建立新的交通科技成果信息的收集、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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