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完善市和区(县)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健全以预防、康复、干预为基础的多层次的精神卫生工作网络。各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设施建设。对本市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提供基本药品,无业贫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加强妇幼保健。推进婚前保健咨询,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围产监护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率。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策略。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加强三、二级医疗机构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援,探索外来人口孕产妇安全分娩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提供适宜、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本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7‰以下。
7、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增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合力。制订全民健康教育推进工作规划,开展以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为重点的健康场所创建活动,通过积极的干预措施和广泛的宣传发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继续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控烟环境。逐步扩大“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全市的健康教育咨询平台。针对各类重点场所、行业、疾病、人群,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范,逐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信息监测,开展效果和方法评估,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效率。
(三)医疗救治系统
1、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加快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到2009年,全市急救分站总数增至110个,救护车总量增至500辆。加强“120”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实现统一受理、区域调度打好基础。完善急救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增配15辆应急救援特种车辆,在市、区(县)传染病医院建设“120”专用洗消设施。开展空中和陆地立体医疗救援,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和范围。探索实行符合院前急救专业特点的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充实院前急救人员队伍。加强三、二级医院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2、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进一步优化市级传染病医疗资源布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一级防护标准。完善市公共卫生中心教育培训设施、后勤设施等内部综合配套设施。改造市公共卫生中心市区门诊部,完善功能布局,方便传染病病人的就诊、随访和分流。对本市2所集中收治麻风病病人的医院进行修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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