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是:
(一)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2个,由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与相关县市区共同确定。
(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8个,每个县市区创建2个。
(三)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90个,每个县市区创建10个。
(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1000户,其中宜都市50户,枝江市250户,当阳市250户,远安县130户,兴山县35户,秭归县60户,长阳自治县60户,五峰自治县35户,夷陵区120户,点军区、[犭虎]亭区、伍家岗区和西陵区共10户。
上述四项任务,由各县市区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报、验收。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标准
1、县市区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府安全考核范围,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到30%以上。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三大防线”扎实牢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农机维修管理、教育培训等管理服务措施得力。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4、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标准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30%以上。
2、乡镇设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各村均聘有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能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