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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创新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2006年8月)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6〕1号)要求和省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创新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创建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扎实高效,农机经营者、使用者和广大农民的农机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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