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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宜昌的决定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高素质人才引进工程”,采取公开招聘,公开招考等形式,引进一定数量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工程、磷化工等产业的紧缺人才;引进一批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才,特别是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引进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完善人才引进“一卡通”制度,制定鼓励合作开发、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人才资本投入的优惠政策,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对引进获得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用人单位引进高级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对来宜创业领衔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优先给予资金扶持。

  (二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中青年拔尖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到国外研修和国内培训进修。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积极依托国内大型企业、创业中心、科技园区的培训资源,建立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办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二十一)建立创新型人才评价和奖励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入股、突出贡献人员股权期权奖励等多元分配方式。建立符合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科技信用制度,对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和从事相关管理的人才、机构进行信用监督。科技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转化成果按研究成果同等对待。鼓励为优秀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

  (二十二)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普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批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广泛开展“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节”等科普活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科普场馆,提高科普场馆使用效率。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科普场馆,对中小学生参观要给予优惠。落实科普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在我市设立科普基金或捐赠财物,资助科普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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