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0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优势,加快全市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搞好“三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农村成立三农服务站的重要意义
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是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商品流通、搞好“三农”服务的有效手段,对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邮政系统实行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连锁经营,构建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具有覆盖面大、中间环节少、社会信誉好等特点,这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市场环境,高效率地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加强管理,确保邮政三农服务站规范运行
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要坚持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发展方向,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决策、协调发展的原则,高标准起步,规范化运做,规模化发展。要树立品牌意识,严把商品准入关,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邮政部门要依托各县(市)、乡(镇)邮政物流分公司积极在村、屯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站,开展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物流配送业务和相关邮政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配送服务。各分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申领经营许可,对经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市农业、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邮政部门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站,积极协助邮政部门办理相关经济许可,农业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建立示范推广网络规范技术管理,工商部门要积极支持吉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县(市)区及乡镇依法设立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支持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时给予支持和方便。市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加强对涉及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