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
公务员法》等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行使,提高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水平。
4.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将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基本途径
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快制订《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立法规划》,对安全生产立法作出中长期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各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本市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加快
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2.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筹建上海安全生产科学教育馆,开展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通过图片和实物展览、模拟、影像等声讯电化教育手段,使各类人员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3.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要继续发挥《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的宣传喉舌作用,扩大杂志的覆盖面;二是要深化与市科协的联动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是要做好《中国安全生产》报“申城安全”专版和劳动报“安康”专版,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四是要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前提下,批评、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
4.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中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内容,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5.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大众开展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