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切实加强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规划,建立气象监测与预报系统,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航运、城市快速通道等交通沿线的气候特征研究,积极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切实做好重点航线路段大风、大雾、暴雨、冰雪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制作与发布工作。加快城区自动气象站建设,建立城市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气象、卫生、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与气象有关的人、畜流行病研究,并发布相关预报;开展大气成分状况的监测系统建设,发布大气成分状况监测公告和空气质量预报;切实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防雷安全和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工作。气象与国土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研究和预警发布工作。

  五、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23号)要求,组织实施“十一五”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加强联动协作,完善指挥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效益。市级建设由1-2门火箭、作业车等组成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系统,重点加强烟叶、高山蔬菜、茶叶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必要经费,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和气象行政审批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建设、消防等主管部门建立联审机制,依法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各级建设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切实保护好全市气象探测环境。

  七、切实落实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把气象事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的维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各级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解决办公、住房、饮水、供电、交通、道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气象部门职工的津贴、补贴和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要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