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宜府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近几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防灾减灾、服务三峡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气象观测探测网不够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够健全,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鄂政发〔2006〕4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使气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理位置特殊,气候复杂多变,是一个洪涝、干旱、冰雹、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频发的地区,重大灾害性天气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强气象工作,发展气象事业,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水平,对于增强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公共服务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还应当看到,随着气象科技水平的提高,气象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气象事业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气象意识,增强发展气象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快气象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为构建和谐宜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十一五”期间,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建设新一代气象信息立体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等三大工程,加大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网建设,达到10-15公里间距标准。未来十年,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技保障等四大系统,使全市气象现代化和气象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