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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现将《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宜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宜昌市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挑战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实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以人为本,自觉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十五”期间,全市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控制在1.0左右,年均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7.02‰和1.38‰,比“九五”时期减少0.72、0.16个千分点;新生婴儿一孩率年年稳定在80%以上,全市一孩妇女积存率已达65.87%;符合政策生育率(计划生育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平均值为106.43。截止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419.62万人,其中,常住流入人口8.93万人。

  (二)基础工作不断巩固。一是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不断深化。城乡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习惯初步形成。截止2005年底,全市实行村(居)民自治的行政村(居)比例已达82%。二是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力量,配备乡、村计生干部,巩固计生协会网络,确保机构、队伍稳定,秩序良好。三是以流动人口和下岗人员为重点的特殊人群管理与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各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融入社区服务之中,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得以落实。

  (三)优质服务成效显著。一是宣传教育首位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大力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三大规划”,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2001年,我市被中宣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十佳红旗单位”荣誉称号。二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进。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管理服务方式明显改进,当阳市、秭归县先后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当阳市、夷陵区、西陵区、秭归县、宜都市先后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市共投入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资金近300万元,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机构均配备了计算机,开通了《湖北省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市人口计生委和14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及90%的乡镇均建立了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并分别与省人口计生委连通VPN专网。2005年,夷陵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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