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科技储粮和动态管粮,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一是切实按照品质指标和储存年限有序组织轮换,推进地方储备粮库质量认证,开展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绿色储粮技术,推进科技储粮,提高粮食储备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地方储备粮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推进市级储备粮轮换电子竞价销售工作,逐步扩大竞价销售规模;充分利用本市社会仓储资源和粮食经营加工能力,稳步推进市级储备粮“藏粮于企”工作,促进形成平时满足市场,应急调动迅速的新机制。三是加强区县储备粮管理,规范区县储备粮轮换备案工作,推动和引导区县级储备粮轮换电子竞价交易。
3、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要以外高桥粮食储备库等重大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本市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加强以新型散粮储运为带动的现代粮食物流技术应用,逐步实现主要粮食物流的“四散化”,发挥快捷高效、节能低耗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作用,为长三角及其周边地区集散辐射粮源和稳定粮食供应提供服务。
4、发挥龙头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加快构建以粮食加工、购销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加强粮食深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等应用推广,推进实施粮食产品品牌战略,推进粮食企业收购能力与加工、经营能力相结合,与郊区100万亩设施粮田建设相结合,为丰富粮食市场供应和满足多样化粮食消费提供有效保障。
5、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落实节粮措施。要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加强爱粮节粮宣传,积极推进落实收购、运输、接卸、加工、储存等环节的节粮措施,量化并严格控制各环节粮食损耗指标,使节粮工作深化、细化、制度化,取得工作实效。
(五) 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要认真贯彻实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完善有关制度,依法履行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各项法定职责。
1、突出重点,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落实各区县粮食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程序,敢于亮剑。以规范流通为重点,扎实开展粮食出入库制度、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及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与工商、质监、价格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