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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团赴哈萨克斯坦举办“中国高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的通知

  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广播电视技术产品、通讯设备及产品、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
  计算机软件--俄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应用软件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机械及设备、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中药、民族药、轻工、食品生物技术及产品、新型医疗器械;
  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太阳能、风能装备及产品、地热、生物质能技术和设备;
  农业产品--生物农药及生物纺织产品、新型诊断试剂、生物疫苗、新型高效饲料及添加剂、新型肥料、农业工程设施与装备、农副产品贮藏、加工新技术产品及设备;
  石油化工科技产品--开采、冶炼、深加工。
  2、其他产品:
  中国国产家用电器,电工电气、照明、电子元器件,五金工具,建筑、建材产品,工程机械及行业设备,纺织皮革机械以及化工、精细化学品、橡胶、塑料,包装、印刷、纸业,办公、文教用品;家居用品;运动、休闲用品;电动玩具等。
  展览时间安排:
  展览时间:2007年7月1日-7月3日
  展览报名: 2007年2月10日至4月20日
  会刊征集截止:2007年5月20日
  布展时间:2007年6月28日-6月30日
  撤展时间:2007年7月3日16:00-7月4日12:00
  境外参观考察:2007年7月4日-7月6日
  场地安排:3000平方米展览馆面积,150个左右的标准展位。
  报名程序:
  1、各单位收到展览会招展函后,如确定参展,请认真填写参展报名表等文件(附件3--附件7),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到科技部火炬中心成果推广处或乌鲁木齐高新区中亚展会展览办公室。展览会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
  2、中国高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2007阿斯塔纳)筹备组收到参展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审核登记。
  3、展品审核后,由乌鲁木齐筹备组下发参展确认书和会刊,确定场地、展台号、参展费用及付款事项。
  4、参展单位收到“参展确认书”后,按要求将有关费用汇到指定银行,并进行展台设计制作及展品运输。
  5、参展企业确认参展后须一周内支付出国费用。
  展位说明:
  1.以9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为基本展出单元(有特装要求的加以说明),要求以实物展出为主,辅以模型、图片、文字(展板要求中俄文对照)、录像或光盘播放,要求尽量采用声、光、电并用的现代化展览手段进行展示。
  2.标准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铝合金框架、三面展墙、中俄文对照楣板、展位内铺满地毯、两只射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纸篓、一个220伏15安培电源插座,厅内提供保安服务。
  3.非标准展位可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设计、装修,并将设计方案务于2007年4月20日之前递交筹备组审核备案(特装限高四米)。
  4.非标准展位原则按9平方米配两名参展人员。
  5.展会期间,各参展商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举办产品发布会、贸易交流会,有意向的各单位务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到筹备组,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4月20日。
  收费标准:
  1. 参展报名费:每人4000元人民币,包括国内通讯费、签证费、国内集中等费用;
  2.参展人员出国费:每人25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国际旅费、在哈停留10天的食宿及公杂费、个人零用费、城市间交通费、展览宣传费等;
  3.场地及展位费:3×3国际标准展位展板制作费(非标准展位除外)及展品运输费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资助;
  4.雇聘翻译费、展位特装、特殊展具租赁费、超大展品运输费及参展单位在国外的其它活动经费由各参展单位自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展会承办单位。
  参展办法:
  确定参展后,即请填写《中国高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参展报名表》,并将参展报名费务于2007年4月20日前寄汇至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户  名: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小西沟支行
  帐  号:30-009101040009158
  汇款用途:哈萨克斯坦展报名费、出国费
  凡决定组展或参展的单位,请认真筛选参展项目。请将参展需求于2007年4月20日前填报《参展项目登记表》、《参展人员登记表》、《展板制作表》和《参展展品申报表》。展览项目和参展人员确定后,我们将确定展品运输办法,办理参展人员的有关出国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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