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拔和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健身示范表演队等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基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街道(乡镇)要成立2支以上老年人健身示范表演队伍,社区(行政村)要成立1支以上老年人健身示范表演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各区、县(市)要继续实施农村“五百工程”建设,加大对街道(乡镇)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的投入;各街道(乡镇)要建有“两场一室”(即门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羽毛球场等场地中任意两场及老年体育综合活动室),并加大对社区(行政村)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的投入;各社区(行政村)要建有“一场一室”(即门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等场地中任意一场及老年体育活动室)。要本着资源共享、一室多用的原则,做到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室、老年体育辅导站(点)、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用房等设施与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老龄工作及社区(行政村)办公用房等设施联合使用。
(四)进一步促进基层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各街道(乡镇)要积极开展基层老年人健身活动,每年举办4次以上老年人健身、竞赛活动,每2-3年举办综合性老年人运动会。各社区(行政村)要积极创建老年体育先进辅导站(点),充分发挥其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作用。每年举办老年人健身走活动,促进老年体育人口增长。今年,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老年体育人口达到70%,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农村达到48%;2010年,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老年体育人口达到75%,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农村达到50%。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基层建设年”活动历时4年,涉及面广、目标任务重。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的重要举措。各级老龄、民政、体育等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基层建设年”活动。各级民政、老龄等部门和老年基金会、慈善总会等单位要大力支持,安排扶贫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建设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老年体育活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帮扶,分级举办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老年体育组织骨干培训。积极推广“基层建设年”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