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时期体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的任务是: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具有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健全符合体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
  1.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逐步建立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加强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运行机制。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特点、基础、目标,在管理模式、投入机制等方面实施区别政策,建立和完善效益投资机制。加强对体育职业俱乐部的规范管理。
  2.加强体育社团建设
  进一步明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育总会及其单项协会的性质和职能,加强市和区县体育总会的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发挥各级体育社会团体的组织、沟通、协调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各单项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健全协会的自律机制,促进体育社会团体的发展壮大。建立健全体育社团的工作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社团合法、规范、高效运转。
  3.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市情和体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加快全民健身、市场管理、竞赛秩序、人才培养、体育产业、体育设施管理等领域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订工作。完善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研究制定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尤其是公益性体育设施在规划建设上给予保护。建立上海市体育服务从业标准管理体系,包括制定体育服务标准和从业规范。加强对全市体育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七)聚焦“科教兴体”战略,推进“人才强体”工程
  “十一五”时期科教和人才工作的任务是:努力提高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特别是运动训练的科技含量,培养各类体育人才,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1.创新科教兴体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制定科教兴体发展纲要和行动方案,整合本市体育科教资源,出台相关政策,创新科教兴体的科学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体育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上海市体育科技领导协调小组”和“上海市体育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速建立本市体育科技专家库。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服务于体育运动实践,协调推进复旦大学运动医学研究中心、浦东新区运动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多元投资建设、社会参与运作、市场开放服务的科技研究服务机构。加快形成体育系统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协作网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室开放、成果交流转让等方面建立可操作的协作机制。引导科研医务人员、高校教师深入体育实践,为科学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提供咨询服务和重点攻关,全面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坚持体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加强对体育发展战略、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繁荣体育社会科学。
  2.提高体育科研水平
  组织力量对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进行攻关,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体育运动实践中的应用。发挥游泳水槽、低氧训练舱、自行车专项体能实验室的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建运动营养、运动能力综合诊断、体能训练与康复、生理生化、力量评价实验室,并有1-2个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好市民体质评价与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力争出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科研成果。科研工作以运动训练中的实际需求为着力点,加强科技攻关,提高我市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参赛能力。在现有游泳、水上、田径等科研团队和运动营养、医疗保障和信息等专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扩大体育科研团队,提高工作水平,争取有更多的科研人员加入国家体育总局备战2008年奥运会的科研攻关团队。深化“训科医一体化”工作,提高组织程度和科医服务水平,对于备战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全运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运动员,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合力攻坚、全方位服务。加强体育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信息研究与服务工作,加强体育信息化建设。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工作方针,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