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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宁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丁 伟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敬军 市卫生学校校长
      潘家吉 市第二卫生学校校长
      青 涛 江南片妇幼保健院院长
      马志恒 江南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龚小龙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
      吴俊刚 市医疗器械修配厂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韩 玲 市卫生局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 张 辉 市卫生局纪检室主任
      梁晓杨 市卫生局党政办副主任
      阙玉萍 市卫生局党政办副主任
      曾 伟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赵红洋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
  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10日)
  1、制定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送局党政办。
  2、广泛动员。各单位负责组织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动员工作,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集中统一行动。
  (二)排查登记阶段(4月11日至15日)
  1、深入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细致、反复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和隐患,坚持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进行梳理,要重点排查出过去遗留未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需要通过及时调处可以消除隐患的有多少,需要通过集中调处才能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通过上级协调综合调处的有多少,并有针对性地拿出切实管用的调处工作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开展调处工作。
  3、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教育对象、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化解的责任单位、领导、人员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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