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伟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敬军 市卫生学校校长
潘家吉 市第二卫生学校校长
青 涛 江南片妇幼保健院院长
马志恒 江南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龚小龙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
吴俊刚 市医疗器械修配厂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韩 玲 市卫生局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 张 辉 市卫生局纪检室主任
梁晓杨 市卫生局党政办副主任
阙玉萍 市卫生局党政办副主任
曾 伟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赵红洋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
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10日)
1、制定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送局党政办。
2、广泛动员。各单位负责组织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动员工作,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集中统一行动。
(二)排查登记阶段(4月11日至15日)
1、深入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细致、反复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和隐患,坚持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进行梳理,要重点排查出过去遗留未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有多少,需要通过及时调处可以消除隐患的有多少,需要通过集中调处才能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通过上级协调综合调处的有多少,并有针对性地拿出切实管用的调处工作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开展调处工作。
3、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教育对象、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化解的责任单位、领导、人员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