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
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把农村消防工作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立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年内,农村乡镇普遍建立消防组织,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检查。要继续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进社区,落实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社区达标评比和“十户联防”等活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体制,年内已建成社区能够全部正常开展消防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整合各种资源,积极推进消防区域联防建设,大力推广“保消合一”、“巡消结合”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努力提高协同防范火灾的能力。
五、完善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体系,提高社会火灾防范能力
各级政府要根据城市灾害特点,建立完善城市防灾应急救援体系。年内市区建立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按照省政府豫政〔2006〕52号文件规定到位50%。同时进一步加强灭火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的骨干作用,公安消防队要按照勤务实战化要求,加快推进灭火救援勤务改革,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露、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大力发展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加强和整合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积极推动保安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普遍建立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消防组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金龙精密铜管有限公司、豫新发电有限公司、中石化新乡分公司、新飞电器集团、环宇集团、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格局。要广泛实施消防宣传标语工程,在全市各地城乡显著部位设置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益消防宣传牌不少于80块。(各县(市)、区不少于6块)。加大消防知识培训力度,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不少于5000人,其中凤泉区、开发区不少于300人,其他县(市)、区不少于400人,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曝光火灾隐患,要在电台、日报、晚报和政府网站开办消防专栏、专版,扩大教育覆盖面。劳动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育培训范畴,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公安、消防、文化、教育、广电、农业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夏令营”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组织消防专业培训,充分利用社会单位的文化宣传资源,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消防知识送到每个单位、每名职工、每个公民,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火灾危害,掌握消防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