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加大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粗放利用向集约和节约利用转变,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配置,统筹和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等用水,引导各行业和日常生活节约用水,推广普及节水技术和设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加大耕地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造劣质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及其生产力。依法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尤其要做好锡多金属矿:铅锌矿等矿产的综合利用,走产业化、集约化的开发路子。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控制和压缩浅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原产地农牧渔业和中草药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增殖。积极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强与其他省份和有关国家的资源开发和合作,拓展资源供给空间。
9.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以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抓紧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07年底以前完成全区县以上城市、2008年底以前完成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严格控制养殖活动,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对食品、化工、造纸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左江、右江、邕江、郁江、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控制酸雨污染,加快火电、冶炼等行业脱硫设施建设,2010年以前现役火电厂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淘汰5万千瓦以下小型火电机组,对工业锅炉、炉窑加快技术更新和烟气脱硫改造,逐步淘汰现有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超标耕地综合治理,防治农药、化肥过量使用以及畜禽养殖产生的面源污染。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重点,恢复、维持生态功能,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和各类典型生态系统,重视自然恢复;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加大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珠江流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外来入侵生物的防治。实施“碧海行动”,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特别是河口地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确保沿海地区以及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危险废物、核设施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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