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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


  “十一五”期间是生态广西建设全面启动和重点推进阶段,要着力做好开局起步的基础工作,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到2010年,生态广西建设的基本框架、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全区生产总值超过65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6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80元:总人口控制在52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40%;节能降耗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5.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0%以上。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从8.8%提高到5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36%提高到60%,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比例超过90%;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恢复,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4%,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50%,其中石漠化治理率达到30%;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

  三、生态广西建设的主要任务

  7.建设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培育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是生态广西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引导和规范经济活动,以生态经济理论和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形成以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特征的具有广西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消耗低、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动企业之间、园区之中、区域之内形成共生互动的循环型产业,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利用和循环传递,重点在冶金、石化、煤炭、电力、有色、化工、轻工、建材等资源型行业开展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活动,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循环型企业。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促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建设和集中治污。严格限制资源能源科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充分发挥丰富的农业生物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农业技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牧渔业产品及其深加工,推进建立结构合理化、技术和产品标准化、生产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生态农业体系,重点推进桂东北、桂南和桂东南生态农业县建设,力争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采用先进、生态的营林措施发展经济和生态效益兼具的特色林产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果木林基地,推进生态林业产业的发展。发挥我区丰富的山水、滨海、边关、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重点生态旅游区和休闲度假区,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新兴产业。发展高效节约型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及会展、信息、社会中介服务等新型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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