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依法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属事业单位职能予以界定,规范其行政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层次。
5.严禁对企事业单位越权违规干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派员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收执罚等活动必须填写《公务活动登记表》,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八不准”规定,禁止向企业吃、拿、卡、要、报。
6.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表彰、培训、庆典、纪念活动。深入整治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曝光和处理一批三乱典型。
(三)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1.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2.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申请对象。全市各职能部门要对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进行清理压缩,办理时限整体提高30%,办事程序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精减办事环节30%,申报材料除法定要件外一律取消。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3.严格实行联审会办制。发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和综合协调优势,建立健全联审会办流水线。对外来投资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工商注册登记、外来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三条联审会办流水线,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审批流程和时限,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半年要全部推开。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年审,市政府确定保留的年检项目,原则上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验、规范收费、资源共享的运行模式,积极推行网上年检、信誉年检、上门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
4.严格实行行政效率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核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重点抓好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推行完善政务督查。对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和市领导批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投诉联动功能。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市111效能监察联动中心作用,健全市县间、部门间、行业间投诉机构联动网络,投诉受理办结率保持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加强效能告诫、监督检查和投诉受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优化办、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对提高行政效率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公开效能告诫和投诉查处情况。完善投诉受理和办理机制,抓好对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投诉的受理,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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