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川价发[2007]81号 2007年4月9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地一并执行。
一、附表中未列规格的相关资料,各生产企业必须在5日16前上报我局以便及时安排其价格。否则,按擅自定价处理。
二、各地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挂网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要及时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