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6年度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工作情况的通报
(沪质技监监〔2007〕16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和《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切实提高重点企业自律水平,有效促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2006年我局大幅度调整了对本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以下简称“重点监控”)的方案和要求,在2005年试点基础上,对汽车、钢铁、石化、电气、航天、仪表等支柱性行业主管(部门)下属的部分企业,实施以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为主,政府监督抽查为辅的质量监控方式,现将该项工作开展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06年计划重点监控9个行业(主管)部门68家企业,实际完成对上汽集团股份、宝山钢铁股份、电气集团、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航天局、仪表控股(集团)、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华谊(集团)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61家企业79种的产品质量监控,完成率为89.7%。其中,企业自检产品61种,集团(行业)抽查产品数47种。共对57家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体系评价,体系审核发现263个不合格项数,全部纠正,达到了适宜、有效的体系评价要求(见附件1、2)。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各集团公司(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次重点监控工作。对列入监控产品目录的单位,都能认真研究相关企业主导产品的质量状况,精心组织和开展重点监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重点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及能动性。如上汽集团股份一方面多次召开监控会议,积极落实以企业自律、行业规范为主的质量监控新模式,另一方面在集团内部全面开展重点产品上汽股份内部指令性质量监控工作,将市场质量抱怨大的重点企业整车及零部件产品,列入“上汽股份指令性监控产品目录”,实施质量监控,有效提高了重点企业预防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较好地规避了整车产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风险;宝钢股份、电器集团、华谊集团、仪表控股(集团)等单位在时间紧张、人员变动的情况下,深刻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了产品质量监控职责,在主管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及时召开重点监控工作动员大会,并明确重点监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全年开展好重点监控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上海航天局、电气集团、上汽集团股份等单位以重点监控工作为契机,将重点监控和开展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创建以及行业推优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重点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