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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单位)计算机联网审计工作的通知

  五、联网审计的总体要求
  (一)联网审计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资金电子审计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联网审计的要求,做到人员、责任、任务落实到位,确保联网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尚未建立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联网审计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可以选择政府资金电子审计系统软件开发商进行开发);已经建立的部门(单位)在推进联网审计过程中,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数据接口。对不予配合提供、影响联网审计要求的,由监控部门指定政府资金电子审计系统软件开发商予以整合或重新开发。
  (三)联网审计部门(单位)遇到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库(包括软件、数据、数据结构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变化情况告知市审计局等监控部门,监控部门应及时调整、修改相关系统。对没有及时告知,并造成政府资金监管失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联网审计部门(单位)必须确保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系统的数据真实、全面、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或“体外操作”,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监控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对在政府资金电子审计监控过程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市级重点部门(单位)联网审计分批实施计划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市级重点部门(单位)联网审计分批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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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  位(资金)       │  时间进度  │   备注   │
├──┼─────────────────────┼────────┼───────┤
│ 1 │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第一批  │
├──┼─────────────────────┤签订后的6个月内 │  试点单位  │
│ 2 │市预算会计教育分中心           │        │       │
├──┼─────────────────────┼────────┼───────┤
│ 3 │市财政支付(预算)中心          │系统试运行后的6 │  第二批  │
├──┼─────────────────────┤个月内     │ 扩大联网单位 │
│ 4 │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本级社│        │       │
│  │保基金)                 │        │       │
├──┼─────────────────────┤        │       │
│ 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住房公积金) │        │       │
├──┼─────────────────────┼────────┴───────┤
│ 6 │市财政局预算分配、预算内外资金(含财政专项│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第二年第三│
│  │资金、基金)、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中心等管理系│     批扩大联网单位     │
│  │统                    │                │
├──┼─────────────────────┤                │
│ 7 │嘉兴市文化名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8 │嘉兴市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9 │嘉兴市水源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0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1 │嘉兴市物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2 │市预算会计民政分中心           │                │
├──┼─────────────────────┤                │
│ 13 │市预算会计卫生分中心           │                │
├──┼─────────────────────┤                │
│ 14 │市预算会计农业分中心           │                │
├──┼─────────────────────┤                │
│ 15 │市预算会计文化分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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