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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局,万州区、南川区、梁平县、忠县水利(水利农机、水务)局,潼南县蔬菜办,忠县果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上报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计划的通知》(渝农发[2007]117号)要求,各单位上报了今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培训计划。我们按各地人员结构、近几年培训情况、农业区域产业化布局和主导产业情况,将本年度培训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2007年度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07年全市计划培训5250人,其中集中培训450人,片区培训2000人,系统教育培训800人,区县培训2000人以上。请各地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农业服务和农经站。

  二、培训对象

  集中培训对象为农业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片区培训对象为中专以上涉农专业毕业的基层农业和农经体系人员;系统培训对象为非涉农专业毕业的基层农业和农经体系人员;区县培训对象为非涉农专业毕业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中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学员选调

  基层农业服务和农经体系人员应主动向本单位提出参加培训的申请,各单位根据人员结构和工作统筹确定受训人员,并积极选送优秀和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参加培训;区县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基层各单位做好人员的选调工作,保证各级各类人员足额参加培训。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组织。集中培训由市农业局组织培训;片区培训由市信息中心、市经管站、市农广校、万州区农业局、涪陵区农业局和黔江区农业局组织培训(所承担的培训任务见附件2);系统培训由市农广校统一组织,各区县农广校具体实施;区县培训由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案。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各类培训要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3、附件4),于2007年5月10日前上报我局科教处。集中培训时间及内容另行发文通知;片区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牵头单位通知;区县级培训由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系统培训时间和地点等由市农广校通知(实施办法见附件5)。

  (三)培训教材。市局统一印制《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人员实用教材》,由印刷厂免费发放给各区县和培训单位;各地和培训单位结合工作和教学情况自行编写培训补充材料。

  (四)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培训合格后,发给市局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并将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系统培训后,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发给技能鉴定证书。

  五、培训经费

  集中培训和片区培训由市财政全额资助,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一律不交培训费、住宿费和市内考察费;系统培训经费市财政定额补助;区县培训计划内人员,市财政补助250元/人。培训合格者可按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各类培训均实行报帐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局在年底统一拨付培训经费。

  六、培训监督

  市局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听、看、查等多种方式对学员、教师、培训学校进行抽查,监督培训过程,评价培训效果;违规和不合格者,将扣减或不下拨培训补助经费,停止安排下年度培训任务。

  七、培训总结

  本年度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应于2007年11月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人才培训调研工作,总结培训成效、问题和改进措施。

  承担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单位应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培训总结;2.培训效果评价表(见附件6),此表由每个学员填写,汇总后上报; 3.受训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4.培训现场照片(每个培训班至少有一张反映培训班全貌情景的数码图片);5.培训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帐页复印件,并在帐页上注明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和需说明事项,以便下拨培训补助经费。总结材料以正式电子公文形式上报,2-4项材料作为附件;5项以书面形式(需加盖主管局或单位公章)报送市局科教处。

  八、保证措施

  (一)建立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基层农业服务和农经体系人员培训工作,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和组织,应充分动员农业技术和农经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督促培训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应做好招生、教学管理、实践实习、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等工作。

  (二)改革教学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单位要精选师资,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强化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提高学员技能,不断改善培训条件,保证培训质量;学员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技能。

  (三)实行持证上岗制,发挥所学专长。各单位要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和便利条件,将结业人员安置到农业和农经技术岗位上,充分发挥其所学专业特长,做到持证上岗;逐步实行上岗资格制度,接受过培训的人员优先聘用和优先评职,而未进行涉农专业系统教育培训的从业者要实行转岗或待岗制度。

  附件:1.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表

  2.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片区培训任务表

  3.2007年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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