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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服务的功能,各类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要带头在构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利用首都教育、科技、文化资源优势,形成覆盖城乡、面向市民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鼓励和组织专家学者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北京高校的智力资源,建立市民大讲堂,广泛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科学技术知识。整合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教育资源,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开设适应市民学习需求的专业和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逐步扩大市、区两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的范围,扩展各类科技和文化设施的学习服务功能。开展学习需求调研,沟通学习信息。开展科技周、学习周、文化节等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十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依托远程教育网络,发挥广播、影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创办市和区县综合性学习网站,开发网络学习资源,积极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加快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为全民学习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发挥网络学习在全民学习中的独特作用,加强网络管理,形成科学、健康的网络学习文化。

  三、大力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

  (十二)创建学习型机关。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机关工作岗位要求,强化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创设学习载体,健全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能力。领导干部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要率先垂范,促进机关学习氛围的形成。各级党组织都要努力成为学习型组织,充分利用党建资源,组织党员学习科学理论,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强化机关的组织学习,推进机关的观念更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鼓励、支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提高履职水平的学习培训,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机关工作人员。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十三)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根据企事业单位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效能提高等要求,引导员工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积极开展员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学习活动,不断开发人力资源,鼓励人人成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更新观念,树立崇尚创新、积极进取的工作观。促进团队学习,使团队成员积极进行知识共享,思想沟通,形成默契合作的团队精神。推进整个单位的组织变革,改进领导方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挖掘人的内在潜能,形成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勇于创新、人际和谐的组织文化,不断提升整个单位的创造活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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