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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2007年3月30日)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区县、各系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在推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创建学习型区县、学习型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实践和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基础

  (一)深刻认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是应对知识经济挑战,适应经济全球化,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和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提高广大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深刻认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程。

  (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落实人文奥运行动计划相结合,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完善全民学习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首都市民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大力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树立首都意识、文明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做到党、政、工、团各类组织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工作。

  (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北京初步建成学习之都,成为以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广大市民的良好素质为支撑,教育事业最发达、学习资源最丰厚、学习氛围最浓厚、学习条件最优越、优势人才最集中、能够通过学习带动各项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充满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知识化、国际化大都市,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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