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五”时期,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以强化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甘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加强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建立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健全分类救助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规范管理,简化操作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七)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强化社会动员机制,切实做好救灾预案、物资储备、装备配置、灾情评估、紧急救援等工作,努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加强老龄工作,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福利服务需求。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安置就业指导,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收等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强化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九)支持慈善事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制定发展规划,弘扬慈善精神,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广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扩大公众参与面,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培育慈善文化,提升公众慈善意识,培育团结互助、同舟共济、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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