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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清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清理工作从今年4月起至6月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截至4月底前,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收集和清理本单位举办的所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并逐一登记,逐项核对,认真填报《卫生厅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统计表》(附件),将清理意见于4月20日前报卫生厅审核。第二阶段截至6月底前,卫生厅将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审核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并将清理结果报自治区监察厅。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联系部门为卫生厅纪检组。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清理工作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扎实有序开展,按期完成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这项任务,为下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附件:1.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略)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统计表(表1至表3)(略)

  3.卫生厅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3:
卫生厅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杨成旺

  副组长:白宝玉、乌 兰、贺丰奇、许宏智

  成 员:尹赤林、裴政峰、高震声、王占国、张子山、杨志华、任 钢、于连云、胡润召、解春梅、乌盛渊、周晓实、李 宁、巴特尔、侯 鸣、陈大平

  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厅机关及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面向卫生系统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卫生厅代管的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主任由巴特尔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陶娅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内政纠办发〔2007〕1号)的要求,组织卫生厅系统的自查自纠和检查落实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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