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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管局行政许可管理规定(试行)

  2、听证程序
  (1)相关部门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一般情况由局执法监督科主持听证,特殊情况由局领导指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由审查该行政许可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听证会的参加人员,提供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3、城管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听证会其他内容参照《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执行。
  四、行政许可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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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收 费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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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城市道路占用│占用费:0.1~0.4元/日·㎡    │《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
│挖掘许可审批  │挖掘赔偿费:37~328元/㎡    │准》(鄂建[1996]324号)    │
├────────┼────────────────┼────────────────┤
│城区城市排水许可│接管、井费:2000~3000元/座·次 │《宜昌市市政设施修复、赔偿费标准│
│审批      │                │》(宜市价费字(92)171号)   │
├────────┼────────────────┼────────────────┤
│城区洗车场点设置│不收费             │                │
│许可审批    │                │                │
├────────┼────────────────┼────────────────┤
│城区单位自运生活│清运处置费:3元/人.月-3000元/  │《宜昌市城区环境卫生服务收费项目│
│垃圾排放许可审批│斗.月处置费:5元/吨       │及标准》(宜市价行费字[1998]第75│
│        │                │号)              │
├────────┼────────────────┼────────────────┤
│城区街道绿地占用│赔偿费:植物:30-7000元/株   │省政府令第75号、市政府令第45号, │
│修剪移植砍伐许可│古树名木:3000-100000元/株   │《损坏城区绿化植物、设施赔偿标准│
│审批      │设施:120-300元/m        │》(宜市价房地字[1997]第153号) │
│        │草皮:40-10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降低│
│        │花木:时令售价         │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绿地临时占用费:2.5元/㎡·日  │》(鄂价费[2001]329号)《省物价 │
│        │永久占用绿地:建设所占面积2倍  │局、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城市绿化有│
│        │的绿地作为补偿         │关费问题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
│        │砍伐树木:补植砍伐株数的3倍的  │9]195号)            │
│        │树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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