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听证程序
(1)相关部门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一般情况由局执法监督科主持听证,特殊情况由局领导指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由审查该行政许可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听证会的参加人员,提供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3、城管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听证会其他内容参照《
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执行。
四、行政许可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服务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收 费 依 据 │
├────────┼────────────────┼────────────────┤
│城区城市道路占用│占用费:0.1~0.4元/日·㎡ │《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
│挖掘许可审批 │挖掘赔偿费:37~328元/㎡ │准》(鄂建[1996]324号) │
├────────┼────────────────┼────────────────┤
│城区城市排水许可│接管、井费:2000~3000元/座·次 │《宜昌市市政设施修复、赔偿费标准│
│审批 │ │》(宜市价费字(92)171号) │
├────────┼────────────────┼────────────────┤
│城区洗车场点设置│不收费 │ │
│许可审批 │ │ │
├────────┼────────────────┼────────────────┤
│城区单位自运生活│清运处置费:3元/人.月-3000元/ │《宜昌市城区环境卫生服务收费项目│
│垃圾排放许可审批│斗.月处置费:5元/吨 │及标准》(宜市价行费字[1998]第75│
│ │ │号) │
├────────┼────────────────┼────────────────┤
│城区街道绿地占用│赔偿费:植物:30-7000元/株 │省政府令第75号、市政府令第45号, │
│修剪移植砍伐许可│古树名木:3000-100000元/株 │《损坏城区绿化植物、设施赔偿标准│
│审批 │设施:120-300元/m │》(宜市价房地字[1997]第153号) │
│ │草皮:40-10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降低│
│ │花木:时令售价 │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绿地临时占用费:2.5元/㎡·日 │》(鄂价费[2001]329号)《省物价 │
│ │永久占用绿地:建设所占面积2倍 │局、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城市绿化有│
│ │的绿地作为补偿 │关费问题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
│ │砍伐树木:补植砍伐株数的3倍的 │9]195号) │
│ │树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