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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兑现2006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徐州市政府关于兑现2006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徐政发〔2006〕6号 2007年1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访条例》为契机,以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为主线,以增强基层控制化解矛盾和就地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以减少群众集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以“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年”、“重点信访案件处理落实年”和“信访秩序整顿治理年”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全市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稳妥地处理和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06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经严格考核,市政府决定,对市信访局和考核分数最高、全年没有发生被登记的进京上访、去省集访、非正常访的贾汪区另行发文表彰奖励;对丰县、沛县、铜山县、睢宁县、邳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各奖励2万元;对新沂市人民政府奖励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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