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解决好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国资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徐州支行和市总工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同时要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专职统计人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的统计核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国资、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国有企业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经营者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将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纳入考核内容。发生拖欠工资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增加工资和兑现效益年薪。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解决陈欠、预防新欠。各金融机构在企业处置涉及金融债权的相关资产时要给予支持,并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工资拖欠工作,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宗 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延荣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何乃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610办公室主任
李新民 市监察局副局长
耿闽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新川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云翔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贾兴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谭立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肖庆红 市国资委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