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7〕22号 2007年2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徐州特点和优势的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新型城市的决定》(徐委发〔2006〕4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实施、协调发展为推进模式,加快建立灵活有效的技术标准战略运行机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协会、学会)为纽带,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协作互动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应用、推广实施体系。争取到2010年左右,培育一批成为技术标准实施主体的企业,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技术标准人才队伍,促进我市技术标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农业方面
制(修)定省级农业标准20项,市级农业标准30项,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组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创建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培训农业标准化推广人员1000 名。
(二)工业方面
80%以上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其中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家、省级20家;新增采用国际标准200项,争取2~3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在我市设立,力争有10家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0项以上,全市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标准化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