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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2、保证资金投入,加快矿山救援装备更新速度,力争2007年底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组织应急预案知识培训,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八、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三十三)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1、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龙煤矿业集团和分子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深入开展党员身边无隐患、无违章、无事故竞赛活动。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龙煤矿业集团、分(子)公司确定年度、季度安全教育主题,明确安全宣传重点,通过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加强安全思想政治工作。
  (三十四)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暨创建“平安龙煤”活动;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十五)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
  2、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
  3、赋予井下员工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三十六)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用安全文化培育员工安全素质,深化员工安全意识,引导员工安全行为。作为煤矿的管理层面,必须树立安全是煤矿经营管理的第一位工作,是煤矿健康发展的第一块基石,是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的理念。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煤矿安全理念,丰富煤矿安全文化内涵,构建稳定、成熟的企业安全文化基础。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九、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三十七)加强宏观政策支持。建立国家级灾害严重矿区“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尽快对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瓦斯抽采技术、采空区火区探测与治理、冲击地压、软岩支护、地下水防治、放顶煤开采、深井开采等重大技术难题有所突破,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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