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定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定的通知
(宜府发[20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意见》,解决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说真话,报实情,讲诚信。营造说真话、报实情、讲诚信的环境和氛围,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领导干部自身查原因、找问题。上级领导要喜忧兼听,听得进真话,听到真话不要责怪下级。下级领导汇报工作要敢于讲真话,既要报喜又要报忧,严禁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讲真话要有不怕丢官的勇气。要研究调整对干部的考评办法,逐步加大对是否诚实、守信、公道,是否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是否在群众中有威信等内容的比重。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每年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得少于2个月,撰写调查报告不得少于2篇。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各地不得在边界迎送,不得使用警车开道。调查研究要深入实际,有的放矢,重在解决问题。市政府年底对市政府及部门领导调查研究的时间、调查报告的质量及解决问题的效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三、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市政府每年年初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若干件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群众最关心、当年能办的实事,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底对办理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评议。当年不能办和办不了的事,要在论证可行的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施,并向群众作出说明。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多为群众办实事。

  四、压缩会议。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市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有县市区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会议,要报市政府审批,并从严控制会议的规模、人数。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如年度总结会、表彰会)也要下大力压减。除法定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少数重要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只安排一名市政府领导出席,有关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提倡开短会,开电视电话会议,开研究问题的会。市财政局要从严控制会议经费,市审计局年终对会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