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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要解放思想,创造条件,理顺宜昌卫校办学体制,积极探索促进学校发展的办学新模式,要以发展专科教育为主,增设本科教育,按需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乡村医务人员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拓宽办学渠道,扩大招生规模,到2010年,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达到3000人。

  积极探索卫生人才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理论武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专业知识培养力度,逐步提高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部门直属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以上,本科学历占4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占20%以上,省市管专家占0.8%以上;坚持实施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强化学科带头人培养,力争5年内培养一批在全省相关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重视青年人才和后备干部培养,每年确定一批青年人才实行跟踪培养;改革卫生管理人员选任方式,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机制;积极推行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和社区累计工作一年的工作机制,做好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十)红十字会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健全红十字会组织,进一步加大红十字会人道主义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筹集善款,积极开展备灾救灾工作;拓宽渠道,开展社区卫生救护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易受损人群自救互助能力;积极探索红十字社区工作新模式,确保“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组织、动员造血干细胞的捐献工作;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新形式;加强同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交流与联系,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加强同香港、澳门、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增进了解,促进交流,推进合作;做好眼角膜的捐献工作,积极筹建宜昌市红十字眼库,造福失明患者。

  六、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促进卫生事业新发展

  “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狠抓项目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一)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善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改扩建88个乡镇卫生院、7个街道卫生院、9个县医院、6个县级中医院和703个重点村卫生室的房屋基础设施,更新、配备一部分医疗设备;继续申报全省新一轮农村卫生三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人才培养和设备配置。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利用上级补助资金,改扩建10所卫生监督机构、10所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设备及执法、检测装备;改扩建五峰自治县和兴山县麻风病村基础设施,改善麻风病人的生活条件;改扩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基地、职业病防治所,配备部分检测设备;完成市传染病医院后勤辅助楼、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市优抚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形成精神病人住院、康复一体化。

  (三)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宜昌城区重点加强市中心医院手术大楼、市一医院门诊病房大楼、市二医院住院大楼、葛洲坝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三峡大学仁和医院花艳火车站新门诊楼建设,完善我市城区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市中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医院住院楼扩建、综合楼加层改造项目,提高中医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以城区街道卫生院和条件较好的社会医疗机构为基础,积极争取资金,改造建设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在宜昌城区设立建设1所惠民医院,解决城区困难人群“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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