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和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宏伟目标,逐步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机制为调节作用的结构多元化、卫生队伍专业化的医疗管理体制。
到201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鄂西、渝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指标
1、城区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4/10万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5、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70/10万以内;
6、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7、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9、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
五、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市场供需趋势,逐步完善城乡整体医疗服务网络。继续深化城填医疗体制改革,增加财政对卫生的投入,加强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机制,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1、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建设
宜昌城区以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为依托,逐步建立起设施完善、管理现代、服务一流,在省内地市州中处于领先水平的现代化医疗中心,成为我市乃至鄂西、渝东地区医疗、教学、科研基地。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引进资金,逐步完善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大力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逐步建成全市传染病权威诊疗机构,不断完善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服务功能,使其成为宜昌开发区区域内的医疗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传染病区的内涵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加强精神病院、血防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等其它专科医院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提高诊疗水平,保障市民健康需求。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有一定特色的专科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和上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社会需求大的医疗保健机构。
2、中医中药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
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培植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专家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继承型、中西医结合型、外向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中医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未设中医院的县市,要在县医院中增加中医科的建制,成立中医部,加强民族医学的发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中医科,发展民族医学,满足居民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