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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强化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保证。我市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和更高效率地整合和利用全市科技资源,就必须通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专项,加强科技创新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科技信息与科学普及等六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
  (一)知识创新平台的建设。依托三峡大学、三峡总公司、葛洲坝集团、清江公司、七一○所、宜昌地矿所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搭建知识创新平台。重点开展水电、水工、水声、建筑、电磁等领域的知识创新活动,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水电科教基地,为宜昌水电旅游名城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知识支撑。
  (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部门支持、科技系统协调、科研院所响应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引进与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品紧密相连的国内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提高我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速传统产业的改造步伐。在中省院所、部门、地区、军地之间,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整合科技资源,发挥区域整体效能,逐步建设有区域特点的创新及产业化基地。加强我市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协作,以资产、技术、人才为纽带,共建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产学研合作、军地军民合作。全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与武大、华工、三峡大学等大专院校及市内外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来我市创业或参与企业的创新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80%以上的企业都要组织参与产学研合作活动。
  (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依托宜昌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三峡民营科技示范园、高农科技开发公司、湖北省计算机技术市场等单位,努力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全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基础建设项目的部署向高新区倾斜,努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强高新区“孵化器”的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海外学子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创新创业。以宜昌高新区为龙头,引导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向高新区和科技园区集聚,充分发挥开发区的集聚、辐射和示范作用。支持黑旋风企业科技园、三峡大学科技园和猇亭科技园等“一区多园”的建设启动,加快发展三峡民营科技园,采用多种形式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积极支持引导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四)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宜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等单位,稳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制,不断向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迈进。对于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完成企业化转制后,抓紧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其制定科技开发和经营规划,引进企业经营和市场开拓方面的人才,确保其从一开始就具有不同于普通企业的产业开发和发展方向。通过政策扶持,增强他们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服务功能,发挥他们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移中的中介服务、咨询服务作用,构建宜昌科技信息中介、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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