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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坚持区域科技经济一体化原则。打破部门、地区、条块分割,实行区域科技经济一体化。
  --坚持产学研结合原则。加强中省在宜单位合作,加强市校合作、县(市、区)校合作、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利益结合机制,促进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原则。在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科技创新的同时,瞄准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
  --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与传统产业高新化相结合原则。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加快传统产业高新化的步伐。
  (三)基本思路
  我市“十一五”科技发展基本思路是:
  贯穿一条主线:即建设创新型宜昌主线。
  突出三大重点:即重点发展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新医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引进、消化、吸收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四大机制:即建立健全科技创新领导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积极推动区域内科技资源的集成整合;建立健全科技投入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实施五大专项:即实施科技攻关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制造业信息化专项、星火富民专项。
  搭建六大平台:即搭建知识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公共平台、科技信息传播和科技普及公共平台、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四)发展目标
  “十一五”宜昌市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全市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培植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对全市经济增长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形成有力支撑,继续保持全省市州的科技领先地位。
  1、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目标。“十一五”期间,每年争取30项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组织50项重点技术攻关,转化50项重点高新技术成果,研制开发50项高新产品。力争主要农作物实现一次品种更新换代,农产品质量显著改善,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达到53%;工业重点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工业新产品产值率、劳动生产率、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60亿元,年均增幅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幅为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的20家,过10亿元的10家,过50亿元的2家,过100亿元的1家。
  3、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建立科技创新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科技信息与科普六大科技创新体系。整合辖区内的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建立市级以上工程中心和企业中心100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50家;建立综合型、专业型企业孵化器各5家;各类科技中介、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发展到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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