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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市重点建设3所高职学校。办好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将其列入市重点建设工程,确保2006年底学院主校区全部建成。到2010年,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达到12000人(含四年制本科生1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4000人,其中脱产1000人,函授3000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职业技能鉴定2500人。力争将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支持办好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到2010年,高职全日制在校生达到6000人;每年开展短期职业培训4000人次左右;每年开展职业资格鉴定3000人次左右。将宜昌教育学院迁入城区,组建宜昌城市职业学院,到2010年在校生达到3000人。
  (4)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30万人次,培训下岗、再转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90%以上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绿色证书”。
  5、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1)支持三峡大学发展。到2010年,使三峡大学成为学科特色鲜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湖北省属高校中名列前茅的综合性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到21000人,硕士生达到2000人,博士生达到60人,留学生达到750人,成教脱产学生稳定在1000人。力争二级学科博士点达到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达到6个以上。力争1~2个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6~8个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或领先水平。省(部)级重点学科达到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力争达到8个以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达到3个。初步形成1~2个学科群。
  (2)优化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在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整合电大两个校区资源,建成宜昌市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3)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科技紧密结合,建立产学研基地,充分发挥高校人才技术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6、加快发展民办教育
  (1)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机制。
  (2)学前教育以民办为主,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人数占全市在园儿童的90%以上。适度发展民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到15所左右,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重点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达到15所(其中民办中职学校达到6所左右),在校生达到2万人以上,占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的20%左右。

  四、“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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