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工作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向各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救灾捐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度;
(3)负责救灾捐赠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救灾捐赠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救灾捐赠工作进展情况;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捐赠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部分资金作为救灾捐赠预备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捐赠预备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市纪检委、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
市委宣传部、牡新闻传媒集团:负责救灾捐赠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救灾捐赠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信访办:负责因救灾捐赠而引发的来信来访工作。
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国内外发布援助倡议,负责接收国内外援助物资。
市交通局、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办事处:负责提供运送救灾捐赠物资的交通工具,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救灾捐赠网点和救灾捐赠物资接收、发放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市商务局:负责对捐赠的米、面、油进行检验审核。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进行检验审核。
第3章 捐赠接收与管理
3.1 捐赠接收
(1)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是捐赠接收、管理和发放的责任单位,负责全面协调和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下拨工作,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2)管理范围。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市域内捐赠队伍进行物资捐赠,接收国家和省及其他市域外转来的捐赠及救助物资,统一对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物资进行管理、调度与下拨;市慈善会负责向全社会及海外提出捐赠倡议,并接收市域外慈善机构转来的和社会各界及海外的捐赠物资;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全社会及海外提出捐赠倡议,接收市域外红十字机构转来的和社会各界及海外的捐赠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