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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应急救灾捐赠预案的通知

  (1)某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冰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达到特大灾以上程度的:
  死亡10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农作物绝产面积10000公顷以上。
  (2)某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3)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需捐赠救助的事项。

第2章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成立牡丹江市应急救灾捐赠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
  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检委、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办、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新闻传媒集团、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办事处、武警支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主任: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市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捐赠接收组: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国内外提出捐赠倡议,负责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款物,负责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负责对救灾捐赠物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牡新闻传媒集团。负责组织对救灾捐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交通运输组: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办事处。负责接收省外、国际捐赠物资的运输及向灾区运送捐赠物资所需车辆的调配事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安全保卫组: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捐赠现场、运送捐赠物资及发放捐赠物资时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质量监督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负责对粮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资进行质量认定。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督导检查组:市纪检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负责监督检查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市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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