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区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广告亮化。所有的灯箱广告必须有霓虹灯、内置灯或外置照明灯,没有安装亮化设施的灯箱广告今后一律不予批准设置。
  四、责任分工
  (一)沿街单位的楼体亮化主要以产权单位为主,谁的产权谁设计,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
  (二)公共广场绿地的亮化以政府投资为主,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城管局负责太平路、东四条路、西三条路、光华街、地明街两侧建筑物楼体和户外牌匾灯饰亮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市城投公司负责东一步行街两侧建筑物和户外牌匾灯饰建设管理工作。
  (五)东安区政府负责东长安街、牡丹街的灯饰建设管理工作。
  (六)西安区政府负责西长安街、平安街、爱民街的灯饰建设管理工作。
  (七)爱民区政府负责新华路、北安路的灯饰建设管理工作。
  (八)阳明区政府负责光华街的东光立交桥至铁岭河大桥段的灯饰建设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牡电业局要按各自职责对亮化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五、完成时限
  楼体亮化工作要在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广场绿地亮化工作要在2007年2月18日前完成。市政府将根据完成时限要求,对各责任单位亮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亮灯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的双休日亮灯时间为19时至23时,"五一"期间亮灯时间为19时至23时;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双休日的亮灯时间为17时至22时,"十一"、元旦、春节期间亮灯时间为17时至23时。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区城市亮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城市亮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姚寿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黎景修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姜继琦 市城管局局长
      李桂珍 市建设局总会计师
  成 员 张成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国辉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伟健 市城管局副局长
      林 海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刘国辉 牡电业局副局长
      马清录 东安区政府副区长
      赵玉国 西安区委常委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