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设大型百货商店、大型综合超市各1处。
②调整提升信大交易市场功能。
③商业业态的停车场设置要求应符合《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④商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3.3.5 大学城区域商业中心
(1)区位。爱民区地明街以北、兴中路以西区域。
(2)消费服务定位。为文化教育、科研生产服务的区域商业中心。
(3)发展与调控引导。
①建设信息中心、文化中心、娱乐中心、活动中心。
②建设1处中型超市(3000平方米以上)。
③商业业态的停车场设置要求应符合《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④商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3.3.6 江南区域商业中心
(1)区位。江南兴隆组团的核心部位,在渤海街与乌苏里路交汇处。
(2)消费服务定位。为江南工业园区、体育、教育和旅游服务的区域商业中心。
(3)发展与调控引导。
①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大型会展商展中心、大型百货商店、大型专业店、大型综合超市各1处。(引进1户世界500强商业企业进驻江南新区)
②建设1处五星级宾馆。
③建设满族风情街和俄罗斯风情街。
④商业业态的停车场设置要求应符合《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⑤商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3.4 社区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3.4.1 规划目标。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标准,参照小区级设置标准,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在100~60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宜为450~570平方米/千人。小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菜市场(含生鲜食品超市)按照500~8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营业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服务人口一般为2万人。便民店营业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3.4.2 发展与调控引导。
(1)社区商业的发展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小型商业网点为主,大力发展食品、日用品、餐饮、文化等各类日常生活所需的商业和服务业,尤其要大力适应家务劳动社会化和日常生活现代化的趋势,在提高传统服务业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符合社区特点的大众餐厅、社区茶馆、洗衣保洁、美容健身、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修理服务、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等现代生活服务业,不断提高生活服务水平。
(2)社区商业设施以1家经营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鲜活商品为主的综合超市为骨干,发展餐饮、美发、修理、洗衣保洁、美容健身、老年服务等各类小型生活服务中心,金融、邮政等配套网点。社区商业设施宜设在人流较为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
(3)规划并逐步建设好配套齐全的社区商业中心,距离市级、区级商业中心1公里以外的居住区,原则上居住人口达2万人左右的应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商业中心,营业面积总规模一般应为2000平方米,能基本满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等多方面需要。每2万人应拥有不低于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菜市场,沿街店铺相连的长度200米以上,购买距离一般宜在500-800米左右,配置不少于建筑面积40%的停车场。改造现有传统农贸市场,鼓励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含生鲜食品超市)。
(4)已有的城市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的,应通过调整结构、置换房屋用途等办法,克服原有商住混杂的格局,按社区商业的要求逐步加以完善;新建居住小区要加强总体设计,按照社区商业配置标准进行配置。积极发展特许、直营、配送加盟等连锁便利店、食杂店等业态,方便居民生活。在居民居住较集中的地方,适当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低收入群体服务的经营网点,并进行商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
3.5 商业街的规划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