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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
(渝供党发〔2007〕17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重庆供销社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渝委发[2007]18号)文件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纳入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进行专题研究,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深入地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的总体要求上来。

  二、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制定学习讨论计划,安排专门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结合学习汪洋在全市电视电话讲话精神,把握学习重点,领会精神实质,并对照要求,查找差距,增添措施,推动单位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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