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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2)应对措施:①区(市)县政府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提出抗旱对策,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受灾地区抗旱工作的指导。
  西北部山区:采用打井、拦蓄溪流等方式积极寻找水源,保证人畜饮水。
  平坝地区:及时向大堰管理部门通报旱情,大堰管理部门要给予支持,调配好水量。加强引水渠、闸等设施的管理,减少水损失。强化节水灌溉意识,采取节水灌溉措施,节约用水。统一调配河流水源,切实保障城镇工业及生活用水。
  丘陵地区:对水库、塘、堰、池实施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量,有计划地实施抗旱灌溉,节约用水。抽水灌区千方百计多为灌区提水,加强对各类渠道的管理,减少水损失,最大限度保留蓄水量,以备旱情发展所需。统一调配水库水源,保障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各区(市)县抗旱服务队全力投入抗旱,减少受旱面积,及时解决旱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气象部门应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工业和城市用水部门要做好节水工作,限制污水排放,严防水源水质降低。
  4.7.3.4 Ⅳ级抗旱应急措施
  (1)工作方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城乡经济发展。
  (2)应对措施:①发生干旱的区(市)县水务(水利)部门充分利用和分析水文、气象等信息,提出抗旱措施。②水务(水利)部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部署抗旱工作。
  西北部山区:抓住有利时段,早引水,塘、库、池尽量多蓄,以备严重干旱时用水。
  平坝地区:轻度旱情发生后,对渠道加强管理,做到早引水,并积极和大堰管理部门联系,有计划供水。大堰灌区的丘陵灌区和尾水旱片区要提前做好准备,按计划多蓄水,早用水,错峰用水。
  丘陵地区:当轻度旱情发生后,加强水库、塘、堰、池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做到早提早引,蓄积水量。引导农民走发展节水、高效、生态农业之路,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并积极推广旱作农业新技术。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
  4.7.4 城市“水荒”应对措施
  由于我市城市供水水源单一,出现城市“水荒”(如干枯断流、严重污染)的风险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饮用水保证率,一方面按照市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5〕64号)的要求,尽快规划修建应急水源工程;另一方面在无应急水源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
  1.控制城镇供水,暂停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时、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2.启动备用井、自有井,保障基本生活饮用水需要。
  3.加大对地下水资源和饮用水市场的管理力度,对全市地下井水和企业生产的纯净水实行统一调配供应。
  4.统一调用城市周围水库等水源地的水资源。
  5.建设临时用水设施。
  6.通过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就近向城区进行定点、定时、定量送水。
  7.城镇供水企业要编制供水应急预案。

  4.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旱灾发生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当地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必要时派出医疗救护队救护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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